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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太因不满上户手续将孙女丢派出所:孩子不要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龍行天下鬼    时间: 2016-8-8 00:50     标题: 老太因不满上户手续将孙女丢派出所:孩子不要了

  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7日讯(记者 岳东)  日前,泸州市古蔺县一位奶奶将自己4个月大的孙女扔在派出所户籍室,嘴里嚷嚷着:“你们看着办吧,我不要了。”这位奶奶不顾群众和民警的劝解,把女婴扔在派出所就走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从古蔺警方了解到事情缘由。

  原来,这名小宝宝名叫孔某,今年4月8日出生,系该县龙山镇某香村李某的孙女。孔某出生后不久父亲就因病去世,母亲王某是成都人,但因疾病在身,故孔某出生后就由奶奶李某抚养。

  日前,李某抱着孙女孔某带到派出所想上户。因为女婴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籍民警告知李某因为缺少上户口规定需要的“出生医学证明”,警方会按照相关程序核实真实信息后,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日,警方还正在核实女婴出生信息时,李某又将孙女带到派出所来,要求派出所立即为其孙女上户。户籍人员向其解释:目前上户手续正在完善中,由于李某无法提供规定所需的“出生医学证明”,所以需要核实相关情况,手续完善后将第一时间通知李某到派出所上户口,而且一定不会超出规定的办理时间。

  哪想李某却不听任何解释,只说一句“你们看着办吧,我不要了这孩子”,便将4个月大的孙女扔在派出所后离开。

  随后,民警抱着女婴来到李某家,发现大门紧锁,无人在家。无奈之下,民警只能将女婴带回派出所,几名民警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工作,给女婴找来奶粉、奶瓶、尿片、喂奶……,当起了“保姆”。

  后民警多次联系当事人,婴儿家属才接回女婴。而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民警告诉记者,因李某年满70周岁,免于行政拘留等处罚,但依法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警告。

  来源:四川新闻网



个人观点:现在人的脾气都逐渐的比较火爆了,一个不好就意气用事,冲动是魔鬼!受罪的还是自己的孩子
作者: mxx86329465    时间: 2016-8-10 16:55

感觉有些人就是这样,好好讲道理就是讲不通,不过我觉得民警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要体谅百姓,遇到不懂得我觉得也应该帮别人一起去办理手续
作者: jlf73121    时间: 2016-8-10 20:52

特事特办,人家老太那么大岁数了,儿子也死了。说真心话,现在办事特别难,本来就是公务员本职工作,是服务老百姓的,现在反过来了,一个二个很大爷。不意思意思会给你办事?!尤其是负责审批资质办理营业执照的兲朝工商局。办个事,手续齐全,好不容易找到领导签过字,还要排号等待办理,!有的排了一个多月!
作者: lgzxlq    时间: 2016-8-11 22:20

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虽然天朝的官僚系统的臃肿是众所周知,但是奶奶就这样把才四个月的孩子丢在那,自己不心疼?怎么出气也不应该把孩子押上去啊···
作者: jiangmj    时间: 2016-8-11 22:52

引用:
原帖由 jlf73121 于 2016-8-10 20:5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1166121&ptid=9717386][/bbs]
特事特办,人家老太那么大岁数了,儿子也死了。说真心话,现在办事特别难,本来就是公务员本职工作,是服务老百姓的,现在反过来了,一个二个很大爷。不意思意思会给你办事?!尤其是负责审批资质办理营业执照的兲朝 ...
没有出生证明,就必需通过所在地村委、派出所核实婴儿来历,以防是拐卖的婴儿,这都是需要时间的,怎么能草率给别人上户口?核实工作不需要时间?
作者: RedComet0079    时间: 2016-8-12 11:24

老太太这脾气问题大啊,人怎么样也是要按章程办事的。退一万步说就算派出所是故意卡她的,也不至于连孙女都不要了啊,孩子是无辜的!
作者: THome    时间: 2016-8-12 12:20

这老太不讲理,派出所态度已经很好了,不是自己生的孩子,一点都不当回事
作者: huangjinlang    时间: 2016-8-12 13:05

这样的老人是不是太戾气了点,就这么点小事,而且派出所也是按程序在做,就如此行为,真的为这襁褓中的小女孩捏一把汗啊
作者: mno101    时间: 2016-10-13 21:49

所以说,不是小孩子才任性的,上了年纪一个样子,人啊,有几个正常的。
作者: sd2776530    时间: 2016-10-25 18:26

看完了整篇文章,我感觉嗯,还是有一些老人的责任的,不能说你不能说,就是要把你的东西就,就这样蛮不讲理的那种感觉。
作者: yhyhj12    时间: 2016-11-10 11:04

才几个月不懂被遗弃的疼
作者: vickydoom    时间: 2016-11-18 12:56

老太太真的把公安部门当成餐馆额,别人依法办事  你却变成上帝
作者: wbyjywdywdy    时间: 2016-11-18 17:02

在国情之下还有很多类似的不人性的规定,社会的悲哀。
作者: yuxin011    时间: 2016-11-20 14:53

老人家的行为的确不对,不过我也不得不说现在在这些部门办事真的很难。需要的手续多,就像上面的说在核实中,我可不相信他们会主动去核实,最后还不是得自己到处跑找出生证明,一句话核实中就打发了,时间未定, ,如果当事人是会办事的人就算了,可惜是个70岁的老人家,冲着70的高龄及文化水平的因素大家都可以想象到绝大多数老人家办事的能力了,你能指望她去哪里弄来的出生证明,派出所其实当场一个电话可以打到老人家居住的居委会了解下,让居委会工作人员了解下了,态度在当事人面前做到了,就算事情实在是有困难都可以理解的,别人的确看到你在做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还办不了别人也会理解的,其实就是工作不到位解释差而已,不然别人不会那么冲动丢下孩子的,估计是对话里让别人感觉到困难无法解决才会这样,我可不信一年四季工作人员能遇见很多这样的事情,偶尔为之应该对得起你身上的制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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