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酒后被撞身亡 同桌5酒友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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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辛田
时间:
2015-6-11 10:27
标题:
男子酒后被撞身亡 同桌5酒友被判赔偿
2011年12月9 日下午4 时许,杨峰与朋友张刚、赵鑫等5 人在张刚经营的饭
店吃饭,期间6 人不同程度饮酒。约3 小时后,吃完饭已严重醉酒的杨峰独自离
开饭店。
当晚11时,杨峰经过兴平市某街道办事处邮电所东约100 米处时,不料被邢
东驾驶的未经年审的普通货车撞倒。司机见撞人后逃逸,而杨峰后经抢救无效死
亡。事后,邢东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 年6 个月,并赔偿杨峰家属
医疗费等各项赔偿款共计134005.2元。
2015年1 月7 日,杨峰家人又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将出事前与杨峰吃饭时共
同饮酒的张刚、赵鑫等5 人起诉至兴平市人民法院,请求5 名被告各赔偿杨峰死
亡赔偿金76193.33元、家人精神抚慰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共同饮酒人之间有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
饮酒人在客观上应当意识到酒精具有副作用,过量饮酒会导致人的辨别能力和控
制能力减弱,因此,饮酒人之间形成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张刚、赵鑫等5 人与
杨峰一起吃饭的过程中共同饮酒,在杨峰已严重醉酒的状态下,朋友5 人任其独
自离开,没有尽到应尽的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具有一定的过错,
张刚、赵鑫等5 人应对杨峰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5 名朋友对于杨峰的死亡各承担5000元的赔偿。由于杨峰的
死亡,给其亲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对于杨峰家人要求其5 名朋友各赔偿精
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的请求,也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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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点评:既然事情出了,几个酒友当时又都在场,怎么也应该负点儿责任。
从客观上来说,中国历来有劝酒的传统,这是民族的习俗;从主观上来说,酒友
们可能会说,劝酒完全是出于朋友的友谊。但是,这个陋习的确到了改的时候了
(很欣慰地看到,这些年的确改进很大),有时候我想,如果这辈子我早死几年,
多半就与被朋友劝酒有关!
作者:
jsycdj
时间:
2015-6-11 10:36
这种案例现在并不少见了,以前大家总觉得在一起吃吃饭喝个酒多劝几杯是胜情是好意,就算醉酒的人出啥事,那是他自己没控制好,不关酒桌上的人什么事,法律上也不曾追究过。现在该是劝酒的人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了,有严重醉酒的,应该照顾好别人,否则出了事,不仅害人还害己,所有参与饮酒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作者:
王の骑士
时间:
2015-6-11 18:15
怎么说呢 中国的酒文化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就是挑起气氛最佳的手段 但是有的人就是喜欢瞎起哄 不喝酒就不是朋友之类 我想问真朋友会强迫你喝酒吗? 一般我在酒桌上 除了礼节上必须得敬的外 其他的能不喝就不喝,谁劝都没用,而我真的朋友也知道我不喜欢喝酒 一般都是意思一下点到即止~
作者:
omilkolos
时间:
2015-6-14 01:31
现在的酒文化害死了多少人?有多少人因为酒变的妻离子散的。所以就应该这样
作者:
cat2676790
时间:
2015-8-1 15:12
中国的酒文化有利有弊,让人又爱又恨!
作者:
plrpipee1
时间:
2015-8-1 16:18
以后饮酒只能独自饮了
作者:
qqcyjz
时间:
2015-8-1 17:31
关键有的人没啥事就喜欢喝醉怎么办,别人都拦不住,说多了又不好,总不能夺杯子吧。
作者:
liang60561
时间:
2015-8-1 18:02
喝酒不当劝酒,能喝多少是多少,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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